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全日制碩士學位論文過程管理,提高學位論文質量,我院將開展2016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論文預答辯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預答辯工作由研究生導師負責組織實施。相關費用支出按照《長安大學研究生業務費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二、預答辯時間
預答辯截止時間3月31日,具體時間由導師和研究生商議決定。
三、預答辯程序
1、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經導師審閱認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寫《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申請表》。
2、導師根據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論文特點,組織本學科及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3~5人,秘書1名,組成預答辯委員會。
3、預答辯前,答辯組秘書將收齊的《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申請表》交研究生辦公室,并登記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和答辯安排,打印相關預答辯表格。
3、研究生按照規定的學位論文答辯程序進行預答辯。預答辯委員會委員應對論文的選題與綜述、內容與結構、創新性、寫作規范等是否符合碩士學位論文質量要求進行評判并提出修改意見,同時填寫《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表決票》。
4、研究生根據預答辯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和完善。
5、修改后的論文經導師同意后,向學院提交送審論文。學院對送審論文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后,進入論文重復率檢測和盲審環節,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1、預答辯工作必須在3月31日之前完成。
2、凡不參加本次學位論文預答辯的研究生不能進入正常的學位論文送審和答辯程序。
3、預答辯結束后,由答辯組秘書將《碩士研究生預答辯論文清單》《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表決票》《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表》等相關資料提交研究生辦公室。
4、研究生必須在4月15日之前向研究生辦公室提交經導師同意送審的學位論文,4月15日之后學院進行論文形式審查、重復率檢測和盲審。
經管學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