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展規劃處及人事處《關于學科建設責任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見附件1),以及《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體系管理辦法》(見附件2)、《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聘任與管理實施細則》(見附件3)文件精神,現啟動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科建設責任教授聘任工作。
一、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崗位設置情況
1.崗位設置
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崗位設三類:A崗、B崗、C崗,其中:
A崗為一級、二級學科(含自設學科)帶頭人,原則上每個一級學科、二級學科分別設置1名A崗責任教授;
B崗為學科方向帶頭人,根據每個學科方向數量確定,一般每個二級學科設3-5個學科方向;
C崗面向本學科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教師聘任。
崗位聘期一般為3年。
各崗位任務、考核管理辦法參見附件2、附件3,相關經費由責任教授負責在學科建設工作中統籌使用。
2.崗位聘任數量
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聘任工作分批實施。本次聘任是學科建設責任教授首次聘任,為保證聘任的可持續性,暫定崗位數量要求如下:
一級學科博士點:A崗+B崗+C崗的總聘任人數不超過本學科副教授職稱以上總人數的30%;
一級學科碩士點:A崗+B崗+C崗的總聘任人數不超過本學科副教授職稱以上總人數的20%。
二、聘任程序
1.申報人條件
(1)為保證3年聘期內聘任教授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本次聘任學科建設責任教授年齡不超過57周歲(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A崗責任教授申報人應具有教授及以上職稱,并參與過學院、學科公共事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3)B崗、C崗責任教授申報人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有較強的責任心及團隊組織能力。
2.聘任流程
(1)10月18日前,個人申報與學院推薦相結合,由申報人填寫《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崗位申報表》(見附件4),交至學院辦公室。
(2)10月19日,學院組織進行申報人的資格審查,并由學科負責人審核確認。
(3)10月20日,擬聘教授名單通過黨政聯席會審定,并將最終名單加蓋公章后送至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辦公室。
(4)10月21日-10月25日,學校召開會議審定各學院A崗和B崗聘任人員名單。
(5)10月26日-10月31日,各學院與確定聘任的A崗、B崗、C崗的責任教授簽訂《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聘任合同》(見附件5)。
長安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二:長安大學學科責任教授體系管理辦法
附件五:長安大學學科建設責任教授聘任合同